二、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整合现有兽医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理顺兽医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财政保障机制,创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正规化建设
深化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考核,切实解决部分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不到位、经费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以及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市、区(县)及乡镇派出机构“两级三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化、职责权力合法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执法队伍正规化。
1、深化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全面落实市、区(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执法主体资格。按《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争取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转为行政机构。依托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设立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包括人员经费以及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人员培训、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等工作经费,应严格全面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依法理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
动物防疫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加快推进全市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框架下,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统一建设标准,加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执法办案等仪器设备建设,统一执法标识、标牌、公示。启动动物隔离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完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重点场所派驻官方兽医工作室,完善应对突发重大动物卫生、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