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
(一)建设各类感知设备和接入系统,构建分布和集中相结合的物联网接入平台,促进物联网资源整合和共享。(省数字办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工业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领域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应用。(省数字办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大力发展电子标签、传感器、智能识读机、智能卡、核心芯片以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安防监控产业,形成以区域物联网应用园区为龙头的物联网产业集群。(省数字办牵头,省信息化局、省经贸委配合)
(四)构建电子政务内、外网省级云计算平台;建设云空间可信认证平台,构建面向企业的云计算服务平台。(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五)引导电信运营商改造升级原有数据中心,向社会公众提供云服务。引导软件企业和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提升云计算平台的集成能力和服务能力。依托公共云计算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省数字办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化局、省经贸委配合)
(六)支持虚拟化技术和云计算软件平台、云管理、云存储、云中间件以及云安全等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化局、省经贸委配合)
(七)建设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城市级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建设福建省地名基础数据库。(省数字办牵头,省民政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配合)
(八)建立导航与位置服务网,建立遥感技术应用服务平台。(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牵头,省地勘局、各电信运营商等配合)
七、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省委机要局、省委保密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建设统一的安全保密测评、病毒防治、应急响应、补丁管理等安全基础服务平台。(省网安办牵头,省委机要局、省经济信息中心配合)
(三)共同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互联网行业发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互联网管理工作。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的应对和引导。加大网上有害信息查处力度,加强互联网涉密信息检查监管。(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