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建办〔2011〕6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在更高起点、更高平台上为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参与范围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市政公用、公园景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12319服务热线等。
三、目标任务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是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单位和行业,要以“民生为重、服务为先”为导向,从中心任务出发,从职能特色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改进政风行风,切实纠正“慵、懒、散”现象,认真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努力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服务,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