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裸露山体复绿工作意见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裸露山体复绿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裸露山体复绿工作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23号)、《珠海市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珠办发〔2009〕21号)、《珠海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暂行)》、《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规划(2009-2013年)》以及《关于加强我市取土管理加快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的通知》(珠府办〔2010〕45号)要求,全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应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复绿,实现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为加快推进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裸露山体实现百分百恢复绿化的工作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珠海市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珠办发〔2009〕21号),各区(经济功能区)是开展本辖区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实现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的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的责任。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国土、规划、建设、林业、财政及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加快推进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
二、调查摸底,明确任务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对照《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规划(2009-2013年)》以及通过实地查勘,对本辖区需要进行整治复绿的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总数(包括场点个数、整治复绿总面积、总投资等,下同)、已完成数、待完成数等进行全面调查,以明确2011-2013年需要开展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的总任务,并在《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现状调查及整治复绿工作计划表》中填列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