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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六是教育国际化推进工程。全面实施《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推进深港澳台教育深度合作,引进香港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来深合作办学。成立深港高等教育发展调研小组,推动在落马洲河套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项目。继续推动实施深港和深澳姊妹学校(园)缔结计划,探索实施深港姊妹校(园)的香港教师来深驻校交流试点项目。推进与香港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合作,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在理工科、部分社会科学学科探索引进国际先进的课程和原版教材,发展与国际接轨的示范专业。加强与德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培养体系。推进民办教育开放合作,培育国际化特色的民办学校。加快深圳外国语学校国际部建设,力争2012年小学部和中学部开始招生办学。做强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扩大出国留学和来深留学规模,推进高校留学生基地建设。拓展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推进高校、高中与境外学校学生交换互读,推动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国际理解教育。

  七是教育信息化应用提升工程。结合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促进下一代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结合特区教育一体化,实现教育城域网全覆盖。实施教育装备标准化,开展数字化实验室和学习体验中心试点。结合我市公共云计算平台建设计划,完善教育信息数据标准,建设教育基础数据平台,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监控视频互联互通,实现考场监控视频、安全监控视频、课堂教学视频、体育活动视频的统一观看、调度与应急指挥。推进“网络课堂”课例视频资源库和电视教育栏目建设,开展信息安全绩效评估。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创新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模式。探索与信息技术企业联合,开展重大教育信息技术攻关,打造教育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基地。

  八是教育科研振兴工程。瞄准国内外一流教育科研水平,以教育政策研究和校本科研为重点,健全教育科研体系,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增强教育创新能力。加强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大学等机构的合作,联合成立深圳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院,加快发展深圳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以项目和课题研究为纽带,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水平一流的专兼职教育科研队伍。以首批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和教育科研基地学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切实推进校本研修。修订《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加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强化教育科研激励机制。

  九是教育发展保障工程。强化经费保障,制定全市最低生均拨款标准,会同市财政委出台《关于落实市区财政教育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投入考核和监督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程,验收一批市级安全文明校园;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行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规范学生、教师、安全管理干部和校园安全应急管理的培训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完善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网络平台建设,提升教育法治水平。加强教育督导,做好广东省首个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迎评准备工作;完成100余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启动各区教育“十二五”规划经费投入的专项督导及《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的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各个学段地方政府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区级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我市地方政府奖助学金制度,设立高校和高中学校地方政府奖助学金;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符合我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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