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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甘建办[2011]490号)


各市州(矿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目前,距年底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但全省建设系统承担的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从当前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结合中央最近提出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新闻宣传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小康社会的构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要紧紧围绕实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好做法,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二、围绕中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细抓实。要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针对行业热点问题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大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成就。要切实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与监督,为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三、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流媒体的作用,要善于和媒体及记者打交道;充分发挥各地各级电视台、官方报刊和《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中国建设信息》等新闻宣传报道主渠道的作用,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科学地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以“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原则,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促进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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