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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做好重要部门、重要业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频率资源需求保障工作。开展频率使用情况的前瞻性研究,根据无线电业务的发展实际,进一步做好公安、民航、铁路(轨道)、交通、广电、气象、水利、电力、渔业等行业部门专用无线电应用的频率情况调研,编制深圳市频率资源的总体规划。

  根据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及无线宽带政务平台建设需求,统筹规划城市应急频率的应用,保障各应急联动单位在处置应急事件指挥调度时无线电通信安全,制定《城市应急频率资源保障规划》。

  在加强对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对讲机使用行业、用户数量做好频率占用度情况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制定《对讲机频率资源专项规划》。

  (三)基站规划落实工程。

  全面推进《深圳市公众移动基站站址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落实,按照“统筹站址资源、建设共址平台”的建设思路和模式,制定《深圳市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政策。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制订国土规划和建筑物规划时,考虑为基站建设预留空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中;强化无线电管理和环保部门在基站建设审批环节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好无线电发射设施的相关环保评估,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发射资源共享、集约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证基站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消除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站产生有害辐射的忧虑,大幅减少投诉案件。

  结合“无线城市”建设,创新基站建设和管理模式,探索运用第三方对基站实施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解决移动通信站址资源缺乏、基站设置与城市景观相背、市民对电磁辐射担忧等问题,实现基站建设达到“室内集约化、室外景观化、覆盖无缝化”的标准,增强我市移动通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无线安全保障工程。

  构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制和机制,强化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协同合作,整合各类无线电安全通信系统,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制订无线电管制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警方案》和《无线电干扰查处机动方案》,加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无线电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防范打击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非法活动,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业务、重点活动的无线电安全。建设 “无线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无线电应急指挥网络”,建立科学、高效和运作长效的应急保障机制,深化军地联合控管和深港、深莞惠等经济一体化区域的无线电安全合作机制,不断提高联合应急处置能力。

  抓好无线电安全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抓好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中队建设,提高能适应并打赢未来战争、能快速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成立无线电监测机动大队,承担全市无线电安全保障和无线电干扰快速查找、快速处置的任务。组建一支具有监测、执法、查排干扰等综合能力强的无线电行政执法大队,充实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使之发展成为无线电安全保障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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