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创新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完善法规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和干扰查处效能,大幅减少违法违规使用无线电的现象;创新频率资源管理模式,满足频率资源的需求;科学管理无线电台(站),实现台站精细化管理;建成设施、技术和管理国内一流的陆海空多维立体智能化监测网络和安全保障系统,力争实现固定监测网对EIRP3w以上的典型发射源监测区域85%以上的覆盖率,固定监测站与监控中心的联网速率不低于2Mbit/s,移动监测站与监控中心的联网速率不低于128Kbit/s;加强无线电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序推进频谱预备役部队建设,全面提升维护无线电安全的能力。
--无线电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全面落实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和无线电监测、检测技术等设施建设规划,移动通信基站、无线电监测网以及互联网、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合理、体系完备、技术先进、利用充分,到2015年实现:3G无线网络覆盖99%以上;4G试验在技术标准制定方面取得新突破,网络覆盖90%以上;国标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DTMB)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CMMB)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在公共场所建设热点和无线接入点(AP)分别超过10000个、40000个,热点区域一次性接入成功率95%以上;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新一代无线网络系统的接入率达到98%以上。
--无线电新产品数量大幅增长。建立无线电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无线电产品不断优化,实现无线电设备制造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无线电设备新型号核准数量年均3000个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无线电应用服务大幅提升。实现无线电业务在政务、商务、生活等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深入应用。构建覆盖深圳区域的无线宽带政务大平台,在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移动执法、治安监控、智能交通和环境监测等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无线网络系统的接入率达到99%,90%以上的服务项目可以通过无线宽带业务进行。建设无线医疗、无线教育、数字广场和移动社区、移动商区等公共服务项目。
三、主要任务
配套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大力优化频谱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台站规范管理,强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努力创建良好电波秩序,积极促进区域管理融合,着力引导产业转型发展,全面推进无线电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继续落实《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无线电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有效利用和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规范和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有序发展为目的,制定《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深圳市机场电磁空间保护规定》、《深圳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限制生产、销售管理办法》、《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规章,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无线电管理法规修订颁布工作的衔接,认真抓好上级法规的宣传贯彻,适时修改现有法规,逐步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形成无线电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