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产业化引导投入,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等激励政策,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城管委、工商局)
五、着力推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
(一)高标准做好新区规划。
81.推动完成《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编制城市、产业、土地、交通、人口、生态等专项规划。
(1)《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和报批。(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规划局、人口计生局、林业和园林局、外办,市府研究室,广州港务局,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2)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3)南沙新区产业规划。(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4)南沙新区土地规划。(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5)南沙新区交通规划。(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建委、交委,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市地铁总公司)
(6)南沙新区人口规划。(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人口计生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7)南沙新区生态规划。(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82.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使南沙新区成为国家实施海洋战略的重要基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法制办、金融办,广州港务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胆先行先试。
83.充分发挥南沙实施CEPA(《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的优势,推动与港澳的合作发展,率先形成与港澳接轨的营商环境。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创新南沙新区的开发模式。大胆借鉴港澳等先进地区的管理机制,创新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创新政策体系,推动南沙新区立法,为南沙新区长远发展提供政策法律保障。(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外办、法制办、金融办、侨办)
(三)扎实做好起步区建设。
84.围绕60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积极开展全球招商,大力引进高端优质项目。完善公共交通线网、高快速路、疏港铁路和海港、河港、航道等基础设施,打通连接珠三角周边城市和港澳地区的交通节点。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开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生态城市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工程建设,使起步区成为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示范。(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卫生局、规划局、外办,广州港务局)
六、着力构筑岭南特色的生态城市
(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85.加快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将PM2.5指标监测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加大石化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国资委、城管委、规划局、气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86.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参与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87.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全面实施国Ⅳ标准,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交委、城管委、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
88.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深化水环境治理。
89.建设大江大河防洪、防潮减灾体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治理,推进江海堤防加固达标建设,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应急备用水源、花都北江引水工程和中心城区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备用水源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建立地表水环境长期动态监测系统,推进重点水库入库河流水质监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水投集团)
90.完成东濠涌二期主体工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越秀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水投集团)
91.基本完成荔枝湾涌三期大地涌段工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92.加快河涌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大力整治“水浸街”。完善截污管网,年内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以上。(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水投集团)
93.启动建设6个新湖。
(1)花都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花都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