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国资委、州土资源局、凉山质监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饮料食品、现代中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建材、冶金等其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支持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鼓励重点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大型企业集团扩张,提高产业集中度。
牵头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凉山质监局、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水电,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扶贫两资办、西昌电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一)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到2015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2个和5个百分点,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个百分点,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度提高。
牵头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州公共机构节能办、凉山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正常运行,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水泥、化工、钢铁、有色冶炼、食品饮料等行业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5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加大其他高氮氧化物排放行业的脱硝工作,对不达标或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要配套建设脱硝设施。
牵头单位:州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畜牧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实施钒钛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商务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环境保护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