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3.税务事项通知书
4.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5.软件检测机构名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2: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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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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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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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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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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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名称
| 检测证明的字号及
检测机构名称
|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字号及证件发放部门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字号及证件发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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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意见及声明:
我单位承诺此表所申请的软件产品均属于本单位自行开发生产。现就上述软件产品申请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我单位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选择按照(□实际成本 □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经办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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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机关
意见
| 初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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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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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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