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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关于黄南州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全州乡卫生院流动卫生服务车正常运转,切实为偏远地区农牧民群众提供巡回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从2009年起,省财政对河南、泽库2县的14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补助流动卫生服务车运转经费1万元;同仁、尖扎两县现有的流动卫生服务车,按各县车辆标准给予运转经费。
  流动卫生服务车补助资金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印发的《青南地区乡镇卫生院流动卫生服务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由县财政复核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卫生院。
  (四)争取解决同仁、尖扎两县偏远乡镇卫生院流动卫生服务车配备问题。
  2009年省政府对环湖三州服务半径在50公里以上的50个偏远地区乡卫生院各配备一辆流动卫生服务车。同仁、尖扎两县偏远乡镇卫生院争取列入环湖三州车辆配备项目中,每辆车由省财政补助7万元,各县自筹3万元。配套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三、落实职责任务,强化运转资金监督管理
  提高乡村医生工作补助标准资金实行卫生考核、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的监管机制。州、县卫生部门负责乡村医生工作任务、业务培训、乡卫生院流动卫生服务车运转的绩效考核和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州、县财政部门负责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补助资金年度预算、资金拨付、资金管理、补助审核等管理工作,县财政要对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补助资金实行专户或专账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和程序拨付,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州、县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补助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或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提高乡村医生工作补助标准和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是加强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卫生、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每年要组织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乡村医生工作补助等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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