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电话(传真):0973-8726856。
举报投诉电话:州交通局 0973-8722053
州公安局 0973-8793011
州运管处 0973-8726856
州公安交警支队 0973-8793063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策划者、组织者和牵头者,特别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重点治理客运线路、车站、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及倒卖客源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营运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专项治理活动从2009年2月20日开始,至2009年5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至3月20日)
一是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是州县新闻媒体对治理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全面反映治理活动进展情况。交通、公安部门在车站、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运输企业等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公告,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乘坐合法经营、有安全保障的客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三是查清本地区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明确工作重点,为实施阶段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各县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州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5月10日)
各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搜取证据,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必须逐级上报。
(三)总结巩固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
1、总结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就。
2、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长效机制及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活动成果,防止非法营运行为反弹,维护正常客运交通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