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州政府常务会议会务由办公室秘书科承办。常务会议议题和时间经州长或常务副州长审定后,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起草会议通知,并负责按程序送州政府秘书长、常务副州长、州长审签。
(二)州政府常务会议通知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发送,参加会议人员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落实。
(三)为使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原则上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州政府常务会议。
(四)州政府常务会议材料由汇报部门准备,为提高会议效率,议题汇报部门在报送请示文件的同时,应报送汇报部门负责同志审定的汇报说明材料,由州政府督查室负责及时督办落实。
(五)会议材料应在会前一天由秘书科负责送达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四、会议纪律
(一)州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州政府常务会议的,向州长请假;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二)州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和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凡由于参加外事活动以及出差、出访、生病、休假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州政府秘书长或主管州长、常务副州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三)做好会议保密工作。会议议题及未经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一律不得透露给与会议无关的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会议纪要的起草及签发
(一)州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起草。会议纪要要准确反映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文字精练、表述清楚,注重时效。
(二)会议纪要由州政府秘书长审核后,送常务副州长审定,由州长或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签发。
(三)州政府秘书长外出或未出席会议时委托参加会议的副秘书长审核会议纪要。
(四)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外出或未出席会议时,会议纪要经州政府秘书长审核后,直接呈送州长签发。
六、会议新闻报道及审核
(一)州政府常务会议公开报道,由秘书科负责通知黄南报社指派记者负责新闻报道。
(二)州政府常务会议新闻稿由参加会议的记者负责起草,由州政府办公室主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审核,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定,必要时呈送常务副州长、州长审定。
(三)《黄南报》刊登的州政府常务会议文字新闻,由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在州政府网站及时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