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农牧区餐饮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特别要对农牧区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实施重点监管,规范和整顿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畜禽屠宰
  牵头部门: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配合部门:农牧、工商、质监、民族宗教、公安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管理,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落实定点屠宰规定。加强对牲畜实行标识制和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严格畜禽定点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
  (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牵头部门:州卫生局
  配合部门: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公安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1、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开展广告整治。严把保健品、化妆品广告主体关、品种关、内容关、审批程序关,加大保健品、化妆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
  2、加强监督检查,打击假冒伪劣。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采购和使用、产品生产及检验情况和销售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化妆品违法行为,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一律从重查处。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监督。引导有关媒体依法规范发布广告,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健品、化妆品的曝光力度。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安排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并做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实施分解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实施方案请于4月25日前报送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