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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2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黄南州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全州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把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问题,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使全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食品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州食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得到强化;学校及其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牧区自办宴席的监管得到规范;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牵头部门: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
  配合部门:各县食协委、州食协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黄食安协〔2008〕36号)要求,继续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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