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
为深入推进节油节电工作,缓解日趋紧张的石油和电力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8〕186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实现油电有序供给,节约使用,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油节电与落实国家、省、州已有节能政策相结合,与推进重点节能工程相结合,与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相结合,与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相结合,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结合,把节油节电作为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州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抓好重点领域节油节电
(一)机动车辆节油
1、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严格执行《
机动车登记规定》和《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国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2、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落实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落实国家关于不同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政策,鼓励推广小排量乘用车。要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用车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3.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淘汰等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上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采取公务车“拼车”、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等方式,将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要求落到实处,力争2009年公务车油耗降低20%。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