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及时排除公路积水,实施损毁公路抢通作业,设置必要的警示引导标志,禁止船舶冒险航行。
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民航贵州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
省农委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省商务厅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储备调控管理、平抑市场物价等相关工作。
省粮食局采取措施,做好粮食应急供应准备,保障市场供应。
省旅游局协同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防范的指导工作;协调做好受灾旅游景区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防止城市内涝工作。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3.2 暴雪、凝冻
省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凝冻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加强电煤等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
省公安厅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省教育厅根据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做好防范准备。
贵州电监会加强电力监管,协调电力企业做好灾害应对工作;贵州电网公司加强电力设施巡视维护和电网调度运行工作,及时排查排除隐患,做好电力设施覆冰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火电厂做好燃煤存储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电子情报板等载体适时转载最新的气象预警信息,提醒车辆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并积极开展除雪、除凝等抢通保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况,采取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带道压速、集中护送等疏导措施,保障人员物资安全通行。
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省机场集团公司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省卫生厅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中调集、供应和管理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
省民政厅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省农委组织对农作物、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省林业厅及时组织清理枯萎林木,做好受灾林区补栽补植准备工作和受灾林区补救资金准备工作。
省商务厅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储备调控管理、平抑市场物价等相关工作。
省粮食局采取措施,做好粮食应急供应准备,保障市场供应。
省旅游局协同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防范的指导工作;协调做好受灾旅游景区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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