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黔府发〔2011〕4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6月27日,荔波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经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实现了我省世界遗产零的突破,这对建设生态贵州,加快贵州旅游业发展,提升贵州的知名度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申报过程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黔南自治州及荔波县通力配合,扎实工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申遗成功作出了突出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个单位“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给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等4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傅玉良等2人“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宋林华等2人“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田勇军等2人“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给王春等6人记一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生态贵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表彰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
自然遗产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师范大学中国南方喀斯特研究院
  黔南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记集体一等功(4个)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先进工作者(4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