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无锡市市属蔬菜基地空间布局和保护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委《无锡市市属蔬菜基地空间布局和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无锡市市属蔬菜基地空间布局与保护规划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1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锡政发〔2011〕75号)精神,切实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保障蔬菜基地长期基本稳定,保障蔬菜供给和价格基本稳定,依据《
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目的意义
(一)稳定蔬菜基地用地,提高蔬菜基地建设水平
稳定的蔬菜基地能带来持续稳定的蔬菜供给。本规划结合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划定蔬菜基地用地,提高蔬菜基地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保障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高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增强市场供给,平抑蔬菜价格
通过基地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显著增强基地生产能力,提高保障市场供给和均衡供给的能力。通过增加有效供给,特别是增加新鲜叶菜的供给,平抑蔬菜价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三)加强蔬菜基地规划保护,保障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制定蔬菜基地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通过设立标志、建立档案、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切实加强对蔬菜基地的规划保护,防止随意侵占和挪用。
二、规划原则
(一)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注重蔬菜基地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的相互衔接、配套,合理布局蔬菜基地用地。同时按照规模、集约的原则,相对集中连片,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制定的蔬菜基地范围内,各地区应当统一制定报标准蔬菜基地建设规划,逐步推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大棚、网膜等生产设施,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三)政府主导,多元发展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扶持蔬菜基地开发和建设,为“菜篮子”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同时制定政策,引导、鼓励生产经营者对蔬菜基地建设增加投入。
三、规划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