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开展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落实防汛度汛措施,建立流域防汛协调调度机制,确保各水电站安全度汛。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驾驶证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以遏制起重机械重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建设工地起重机械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无证使用、超期使用等设备非法违法、违规生产使用行为。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严厉打击民爆器材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旅游:加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游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火灾应急疏散预案,严格落实游客水上安全保护工作制度和平安景区建设各项防范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1、治理违规开采。对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坚决予以治理。2、治理违章爆破。爆破作业要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3、治理不安全出口。地下矿山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设置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关要求。4、治理采空区安全隐患。地下矿山要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采空区管理制度及采空区处理方案;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开展地压管理和监测。5、治理防排水安全隐患。地下矿山要制定和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了解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及导水构造的状况,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6、治理提升系统安全隐患。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制定和落实安全保护措施。7、治理通风系统安全隐患。要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通风管理制度;风质、风量、风速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8、治理机电系统安全隐患。地下矿山自备发电机的功率要满足要求,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主要机电硐室、泵房、主扇风机房等关键部位,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分设两条通讯电缆。9、治理露天矿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整改高架头、掏采、扩壶爆破等问题;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场工作帮,定期监测露天边坡稳定性;遇有断层、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向与边坡坡面倾向相近时,制定和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深凹露天采场要制定防洪措施和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10、治理排土场安全隐患。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要符合要求;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落实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