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各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要继续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将集中采购范围扩展至全部公用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医德医风工作,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要以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费、基建、招生、采购、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的问题,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行为;要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实;规范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五)以全面公开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1、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抓好重点抽查和督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州政府办公室、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州民政局、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要强化对各类救灾救济、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建立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公平、有效发放。
(六)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各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林业环保局要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免缴车辆通行费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运输畅通;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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