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晒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12.加强风险防控。认真排查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分离;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理使用分离;重大、复杂、敏感的行政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等,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3.严格审核备案。领导干部“晒权力”涉及的政策法规,职责权限、运行程序等内容,须报市法制办审核,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公开;需要内部公开属本人分管的事务,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公开。
  14.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职能处室和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晒权力”社会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说明情况、释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15.应公开尽公开。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裁量基准等,都要全部公开。同时加强保密管理,坚决防止涉密信息误公开和公众信息不公开的情况发生。
  16.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晒权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推进民主政治、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察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晒权力”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有序开展。领导干部“晒权力”工作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后再推广。试点单位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商有关部门后确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法制、财政、经信、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领导干部“晒权力”深入开展。
  17.强化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晒权力”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晒权力”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依法行政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实施领导干部“晒权力”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电子政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纪、阳光公开履行职责的能力。
  18.注重督查考核。建立完善以“勤廉评价”系统为载体的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制度体系,把对领导干部“晒权力”的督查考核与机关绩效考核相衔接,作为工作创新加分的一项重要指标,对积极试点领导干部“晒权力”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相应加分;对不顾大局、工作不力的,要严于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