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委发〔2012〕2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州持续晴热高温大风天气、各地卫星热点不断,各县市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森林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特别是西昌市西溪乡牛郎村“1·27”森林火灾危及泸山国家4A级景区的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森林火灾因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一旦发生,扑救十分困难,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社会各项事业和社会稳定都要受到影响。为坚决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高发势头,现就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面对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去年我州降雨少,至今已连续四个月没有有效降雨,致使我州各地气候异常干燥,持续出现高温晴热大风天气,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已连续二十多天达到了四级,高火险时段比往年提前了两个多月,致使各地的森林防火工作已经进入十分关键的阶段。预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各地将继续维持大风晴热的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的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大火。因此,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要亲自抓,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当前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州、县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落实责任。要认真分析近期森林防火的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再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已经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县市,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市四大班子领导要实行划片包干,联系各个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也要实行包乡联系制度,并由领导干部带队,深入联系的乡镇蹲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每个乡镇干部也要包一个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层层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二、坚持预防为主,大力落实“两项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从已发生的森林火灾来看,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野外用火造成的。因此,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各地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特别要花大力气落实好村民巡山护林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使之收到成效。对于落实“两项制度”所需用的必要资金,县市财政务必在2月上旬前拨付到位。重点林区村民巡山护林员没有配齐的,要在近日内完成聘请,并签订“五定”责任合同。对不推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的乡镇,要督促整改,并与奖惩挂钩。要大力支持村民巡山护林员和林业职工巡山员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冒烟就查、有火就罚”。重点林区每个乡镇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专门对村民巡山护林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巡山护林员,要批评教育、扣罚责任金,并责令及时整改,不整改的要及时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