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农牧局关于加强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9〕5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农牧局《关于加强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州农牧局 二○○九年六月)
黄南州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自2008年5月在河南县优干宁镇吉仁村实施以来,在州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农牧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畜牧业生产方式得到初步转变,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牲畜良种化程度有所提高,以草定畜工作有序推进,牧民收入不断得到提高。但是与我省其它地区相比,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全省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面对生态畜牧业建设这一全新创举,试点地区干部群众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创新进取,不断在生态畜牧业试点建设工作中出新招、迈新步、求实效。首先要着力转变试点地区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认真学习全省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寻找差距,提高试点地区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畜牧业的认识;打破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束缚,全面把握生态畜牧业的精神实质、工作核心、关键环节和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发展生态畜牧业的能力;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克服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畏艰情绪,坚决杜绝口头落实、被动应付、怕担风险等不良现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其次,要努力转变试点地区群众的思想观念。采取政府宣传、座谈分析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延伸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牧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逐步把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中来,提高群众对发展生态畜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