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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通知

  2、加强修志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多出精品佳志。开展地方志编修工作,除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要组织一支文字水平高、有专业知识、熟悉当地情况、热爱地方志工作的修志人才队伍。各地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地方志工作,不管采取什么措施手段,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组织有专长、有志于做地方志工作的同志安下心来,踏踏实实地做好地方志工作,一定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修志人员,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只有稳定修志队伍,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发展地方志事业,更好地完成修志任务。
  3、地方志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真正重视和认真对待地方志工作。省志办和州县志办的同志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行政辖区内的地方志工作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对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这次会议定下的各地、各部门修志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省志办定期进行督查,各州、地、市政府督查部门也要会同本级修志单位对所属县、区修志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积极推动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
  三、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我州首轮修志工作起始于1987年,2005年全部结束。在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指导和州、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州、县修志人员的辛勤耕耘,陆续完成了《河南县蒙古族自治县志》、《黄南州志》、《同仁县志》、《李家峡志》、《尖扎县志》、《泽库县志》6部志书的编写任务,累计字数达595.6万字,圆满完成了黄南州第一轮修志工作任务;近年来先后编纂出版发行了《黄南年鉴》(1991~2000)、《河南县年鉴》(1991~2000)、《黄南年鉴》(2001~2005),累计字数达225.5万字;《黄南年鉴》(2006~2007)正在征稿编纂之中。同时,积极为《青海年鉴》撰稿, 13年累计供稿字数达22.1万字。修订《黄南藏族自治州概况》编写稿(约35万字)已经省民委、国家民委审查,按照国家民委审定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望在年内出版发行。上述志书的出版,对于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帮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认识州情、地情,借鉴历史经验,进行科学决策,推动两个文明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要在2015年内全面完成我州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和制约修志工作的进度。根据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我州地方志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依法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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