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2]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9〕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1〕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9〕11号)有关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同时撤销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了解掌握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捷 副省长

  副组长:蔡 竞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海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锦生 财政厅厅长

  成 员:邵小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罗治平 科技厅副厅长

  朱华勇 财政厅总经济师

  张光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傅志康 农业厅副厅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