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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城乡双向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土地等生产要素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四、推进措施

  (一)加快体制改革步伐。一方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要求,实施撤镇建街、撤村建居,探索股份制等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促进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另一方面,制定促进农民集中居住的配套政策。按照自愿原则,置换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置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农民身份,让农民变为市民,实现与城市居民等值化生活的目标。推进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属变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组建土地合作社、股田制等方式,实现农民与土地的分离和土地规模经营。

  (二)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试点镇可以成立土地整理开发公司,市场化筹措资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建设用地置换的政策,将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宅基地复垦,相应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一部分用于建设安置农民的公寓,一部分作为商品房开发和产业发展用地。商品房开发和产业发展用地出让收益用于置换农民宅基地和房屋,以及农民解除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关系的补助。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向园区集中,开辟农民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资金的来源渠道。农村土地整理和迁村并镇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经批准后可以等量挂钩到规划建设地区有偿使用,所获收益全部用于新农村建设。编制发布《长春市城乡双向一体化投资指南》,吸引社会资本。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资金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加社会性关键项目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促进企业参与农村建设。建立资金整合制度,控制资金流向,服从试点乡镇总体规划,集中力量创造规模效益。

  (四)引进重点项目。城乡双向一体化试点要有项目支撑,吸引城市人口和资源向农村流动。要根据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积极引进重点项目,尤其是旅游开发和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试点乡镇建设步伐。

  (五)促进内外共建。借鉴德惠市和高新区联合建设长德开发区经验,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园区、新型社区采取各种形式同国内外、省内外的开发区、企业以及各类投资机构联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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