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清理一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以及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机制。
5.强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改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方法,建立健全报备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网上公布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报备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异议处理工作,完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纠错机制。
(四)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一致原则,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抓好面上行政执法的同时,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文化市场等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领域的行政执法,努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及时调整并公布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流程、环节、期限和步骤,健全调查取证规则。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集体讨论决定、案例指导、行政决定公开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调整机制。探索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化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说理性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和重大违法案件公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重点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药品强制召回制度,严厉查处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检制度,重点监测和抽检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小餐馆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严格城镇房屋租赁治安管理,严厉查处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网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严格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重点单位、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强化危险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管理、核辐射环境监管、排污许可、生态环境补偿等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安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和约束性指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重点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加强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重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环境监理制度、试生产管理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制度。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依法实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管理,严控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善重点环境问题限期整治和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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