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界定更加明确、合理,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形成。
--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完善。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范围和程度不断扩大,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
--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提出法规草案、制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针对性、合理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责任更加明确,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基本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有效推进,行政复议的功能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信访制度更加完善、秩序更加规范,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及时化解。
--行政监督和问责工作切实加强。公民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加强,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行政问责有效落实。
--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
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实现政府职能从偏重事后处置向更加注重源头治理转变、从过多包办向更加注重共同治理转变,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1.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强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机制和民间投资公共服务的财政资助机制。严格依法规范政府民事行为。
2.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261号),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着力推进强镇扩权和中心镇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推进市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全面完成市县政府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重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施管理。
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保障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和执行、公共资源配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拆迁安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管理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全面公开。完善和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