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80%以上的行政争议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各级政府与法院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格局逐步形成。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人民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全省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积案化解率保持在80%以上。
6.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基本建立;11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
(二)“十二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依法行政工作处于内外环境不断改善、社会需求更加强烈的新阶段。从发展阶段看,我省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政府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面临许多新的重大课题。从社会需求看,公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社会行为的规范、利益关系的协调、矛盾纠纷的调处迫切需要提高各级政府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从法治建设进程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各级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实施主体,担负重大责任。但是,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对薄弱,仍存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等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决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领域的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损害公众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力争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