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1〕23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冬春季节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加之元旦、春节将至,大型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急剧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和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强化节日期间在岗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为“两会”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将执法视角瞄准基层,将执法力量放到一线,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压态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生产经营行为安全的企业或单位,要依法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在整改工作完成前,要落实专人跟踪管理,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