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力度。
全面实施以老年人慢性病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对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重点做好生活贫困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对大病救治费用给予适当减免。采取协作、合作、设立小型门诊等方式,派驻医护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必要服务。加强对养老院和医院转为专业性养老护理院的指导和衔接,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内设医疗站所,并优先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内设医疗站所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五)扶持老年用品和产品市场开发。
将老年用品和产品纳入省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引导和扶持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政策。突出做好老年人的医疗卫生、康复辅具、信息服务、文化产业等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的开发,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和投资担保,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服务项目,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养老产业品牌。
四、强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养老服务业的领导责任,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社会事业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同步检查督导。要结合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将养老服务业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二)增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合力。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会同老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建立符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并安排必要的养老服务工作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要搞好养老服务业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研究提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