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特种设备安全。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入开展电梯、液化石油气瓶、起重机械等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工作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7.职业卫生安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家具、制鞋、汽车维修等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8.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深化爆炸物品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经营模式。加强学校安全监管,确保校车运行及校舍消防安全。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农业机械、冶金、防雷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和省级安全示范社区。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项目成果转化。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动态升级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开发应用。严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五)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依法从严追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组织开展事故单位责任人专题培训教育。加强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全员培训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