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重点线路人防、技防措施,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超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客运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成建制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监管,落实轨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管,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建立水上交通码头视频监控体系。
2.消防和大型活动安全。深入贯彻《
消防法》、《
成都市消防条例》,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深入实施“防火墙”工程,着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四个基础”。继续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小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及修缮、风貌整治工程动火审批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节假日和大型促销活动安全许可制度和监管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认真贯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业行为。推进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异常工况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继续推进剧毒化学品集中配送。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探索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持续保持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高压态势。
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落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的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规分包行为。深化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周边既有建筑物的调查取证工作,推广基坑护壁桩机械施工工艺。强化高大支模架搭设、使用、拆除安全行为监管。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推广塔式起重机安全运行管理辅助系统。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等专项整治。加强交通、水务、电力以及重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
5.非煤矿山安全。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一面坡开采、不分台阶(分层)开采违规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实施地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提升安全避险保障能力。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