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度安排
2011年:完成区域内农村危房的调查和鉴定工作,分户建立档案;结合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完成区域内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3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沿合巢芜、合铜黄高速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整治任务。
2012年:完成1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沿合宁、合叶、合淮阜、机场高速公路及合水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整治任务。
2013年:完成15000户农村危改造任务;完成合六、合安、合马、合淮、合蚌、合店、合白公路及滨湖大道等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整治任务。
2014年:完成20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市域境内环巢湖沿线、兆河、柘皋河、丰乐河、上派河、二十埠河、店埠河等主要河道岸边、主要旅游景区周边及省级公路沿线两侧一公里范围内村庄。
2015年:完成市域境内全部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任务。
各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是一项广大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的德政工程,是党和政府增进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当中,努力发挥整体效应和综合效益,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市统筹、县(市)负责、乡(镇)组织、村操作、民为主”的原则,市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城乡建委等部门及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另文下发。
市直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全市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市城乡建委负责做好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庄整治工作;市环保局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市国土局以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为抓手,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完成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统筹、整合、拨付和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村庄道路建设工作;市农委负责城乡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及常态化管理工作;市房产局牵头组织农村危房的调查和鉴定工作,并做好农村房产登记发证工作;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沟渠、塘坝清淤扩容建设工作;市林园局牵头组织村庄绿化工作;市畜牧水产局牵头组织村庄畜禽圈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