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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级各类别所辖乡(镇)工作类别要求达到比例

达标类别

标兵县(%)

红旗县(%)

一类县(%)

红旗乡(镇)

82

――

――

一类乡(镇)

18

88

70

二类乡(镇)

――

12

30


  四、考核评估
  (一)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由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100分,各项指标完成给予基础分,超额完成目标值的部分给予奖励分,未完成目标值的部分扣分(扣分只扣本项指标的基础分)。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是评估该地区的总得分。
  (二)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估。定量指标,在各级自报的基础上,州级主要采取年终抽点检查进行误差考核后确定。定性指标,州级根据抽查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和调研情况,由各科室组织评估组,查阅有关资料,对该地区的当年计划生育有关的定性指标作出评估。定性指标年终抽查占60%,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占40%。最后采取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综合评估结果。
  五、奖惩办法
  (一)对巩固标兵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地区奖20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2000元;原红旗县本年度达到标兵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地区奖20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2000元;原一类县本年度达到红旗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地区奖14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2000元;标兵县、红旗县、一类地区的奖励分每增加1分,给地区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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