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奖惩培训处
综合管理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拟订考核政策;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负责以国家、省、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全市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按规定负责公务员奖励的审核或审批工作;按规定负责惩戒工作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的政策;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府系统干部院校及其他培训教育基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五)事业改革处
负责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实施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事业单位综合改革的方案调研、拟订、推行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和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原有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改制事业单位解聘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改革相关信访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订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库)组建及更新的审批工作;承担本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确认及本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七)专家工作处(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
负责“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回国来厦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家宣传、表彰活动;负责管理本市博士后工作。
(八)人才开发处(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订人才流动和引进政策并协调管理,承办企事业单位人才的引进、调进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调动或就业审批手续,负责拟订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拟订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管理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承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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