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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二)法律服务类。主要包括律师、公证、仲裁等。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开拓金融投资、海事商事、企业兼并重组等法律服务领域,参与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建设一批多专业协同、多层次分工、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知名度、能够从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完善公证与司法审判、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努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懂法律又熟悉金融、航运、经贸相关知识的公证人才,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大力提高仲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国际化程度和化解纠纷能力,逐步提高以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比例,拓宽争议纠纷解决渠道。
  (三)咨询服务类。主要包括商务咨询、市场调查、营销策划、投资顾问、管理咨询、决策顾问、信用服务等。加大高层次咨询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国内外高端咨询服务机构的引进力度,打造高端商务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咨询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提高我市咨询服务业层次和水平。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信用中介组织准入和管理办法,鼓励、引导和规范信用中介机构发展,提高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四)金融中介类。主要包括融资担保、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信托、证券经纪、保险中介、产权交易中介、金融后台服务、金融结算等。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快引进金融人才和金融中介机构。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引导民间担保机构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家政策导向的运行模式。支持金融租赁、信托、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规范发展,破解融资难题。引进更多的证券、保险和期货交易中介机构,促进其规范运作。加快金融要素市场发展,扩大产权交易规模和覆盖区域,全面实现区域性要素定价功能。结合大规模加工贸易发展,加快建设加工贸易离岸结算中心、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中心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
  (五)人力资源服务类。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服务、应聘人员推荐、职业指导与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及媒体服务、人力资源测评、企业人力资源研发咨询和规划设计、高级人才寻访等。加快改革创新,建立体制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运行规范有序、市场统一开放、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入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产业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建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和培育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打造一批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形成集“产业集聚、业态拓展、企业孵化”等功能为一体,在西部地区具有集聚、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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