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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三)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卫生科技发展,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贯彻实施《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和《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人才资源保障。进一步加强医学院校和医学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医学教育的结构,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培训制度的建设,建立适应医学发展和符合医学人才培养规律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为基层培养实用性人才。5年内为县级医院培训1000名临床住院医师和技术骨干,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4000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实现每万居民拥有2-3名全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建立健全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5年内构建10个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组织联合攻关研究。促进城乡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和规范应用,5年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广50项适宜技术,建立健全适宜技术的申报、筛选、立项的工作程序,强化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团队建设和责任,健全完善以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指导服务机构为主体的推广应用体系和推广网络,培育一批省、市、县、乡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考核评估制度建设。开展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外进修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围绕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及卫生事业发展和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大局,立足现有的资源条件,着眼未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建设全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互联互通”、功能比较完备、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的医药卫生信息体系。以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加强省、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并与国家卫生信息平台衔接,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监管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本医疗卫生管理系统。建设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将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提高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十五)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监管。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做好卫生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普及宣传和培训工作,制订完善实施《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湖南省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社会监督,开展行风评议。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管理,端正办院方向,明确服务目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继续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严肃行业纪律,认真治理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医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规范收费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
  (十六)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相关改革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确保非公立医院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非公立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指定任务。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力量为重点,完善医药行业发展政策,选择新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推动老年护理、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的开展,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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