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卫生筹资机制,优化卫生费用结构。确立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筹资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合理分担的机制,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政府一般性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进一步降低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自负的比重。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30%以下。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一是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改善卫生应急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重大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条件,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加强省血吸虫病防治所建设,新建防治科研楼。明确各级政府配套比例,建立经常性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的督导与监控。二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统筹和整合服务人群相同或类似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标准和岗位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考核,采取购买服务等措施,保证政府投入转化为居民需要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四是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形成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协调构架。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准备、事件处置和事后评估;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专业队伍,重点建设传染病控制、紧急医疗救援、中毒处置、核与辐射损伤处置等4类专业队伍;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分级响应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能力评估机制和预案动态修订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对接;构建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体系,保证卫生应急物资供应的时效性;重点建设传染病控制、紧急医疗救援、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等3类卫生应急培训处置基地,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尽最大可能避免事件发生,减少人员伤亡,保护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缩短服务半径,形成县以下全覆盖的有效急救网络。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和区域医疗事业发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实化、细化区域卫生规划,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改善省、市州级医疗中心和重点临床专科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设备装备水平,支持我省采供血机构特别是单采血浆站能力建设,合理利用本省血液及浆源。实施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维持和发展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快人才培养。优化公立医院规模、水平、布局,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保障群众就近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四)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认真制订并实施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巩固和发展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网络,统筹研究建制乡镇卫生院、农林场医疗机构以及农村厂矿医疗机构的布局与建设,支持建设35000个村卫生室,到2015年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和人才配套建设,为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创造条件。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增强其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理顺县乡村管理机制,5年内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率销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职责。全面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认真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各项措施。继续开展“城乡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力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