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全市大中型冷链物流专业企业在重要物流枢纽节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低温条件下中转和分拨功能的配送中心,集中完成肉类和水产品分割、果蔬分拣以及包装、配载等处理流程,形成冷链长短途有效衔接、生产与流通环节紧密联系的物流体系,促进其与上游的屠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以及下游的超市等零售终端市场协同推进冷链发展。
(三)冷链运输车辆及配套设施工程。
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专业企业购置冷藏标准运输车辆,大幅度提升冷链物流企业的冷链专业运输能力,提高我市生鲜农产品的冷链运输率。鼓励肉类和果蔬加工、流通和销售企业购置预冷保鲜、冷藏冷冻、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工具等冷链设施设备,提高冷链处理能力。全市新建、改扩建的大型冷链物流项目须规划布局冷链运输车辆地面停车场、回车场、充电设施设备等。
(四)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工程。
根据我市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在重点规划的物流枢纽节点,鼓励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体,集中投资建设大型冷链物流园区,完善农产品储备体系,加大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采用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拓展物流服务网络,强化资产重组与战略合作。
(五)冷链物流监管与查验体系工程。
完善冷链物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进出口等主要环节的监管和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在冷链重点工程中,同步建设监管和检测设施。依托现有监管和检测资源,进一步提高主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配送中心、中转分拨中心、进出口口岸的査验和检测能力,提高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的统一规划布局;交通、市政等部门负责对冷链物流的运输环节给予保障;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对全市大中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规划和用地等需求给予保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生产性冷库设施建设的指导;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冷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指导;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管理。
上述各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推动。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增加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