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与环渤海地区的合作力度。重点突出与央企的合作和科技教育合作。环渤海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产业升级较快,产业转移趋势明显,科技力量雄厚,客户资源(尤其是央企资源和外企驻京总部资源)丰富,湖南与其产业互补性强,对接点多,能有效对接世界先进产业和技术,加快湖南新型工业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进程。全面加强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与滨海新区配套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合作与交流。在继续发展和巩固与北京的经济协作交流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与天津、山东、河北、辽宁等省市的合作交流。重点加强科教、技术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实力。进一步完善对接央企的合作机制,加快央企在湘合作项目的建设进度。
4、加强与中部地区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深度把握中部发展现状,共同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加强毗邻地区往来,着力打造交通节点,共同创建和谐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对中部地区的定位及各省省情,发展以明确产业定位为核心的经济技术合作。湖南将重点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原材料基地和交通运输枢纽。加大中部六省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旅游、商贸物流等领域的合作。加大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等中部城市群之间的合作交流,实现共同崛起。
5、高度重视与西部地区的合作。重点通过对口支援和产业转移,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发展以资源利用、市场开拓为特色的经济技术合作。高度重视与西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西部资源与市场,做大做强我省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湘企西进扩张,培育优势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满足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重视西洽会、西博会、青洽会等平台,推进互补性合作,积极开展与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市的合作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6、继续深化与台湾地区的合作。密切关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协商和实施,用好两岸经济合作新政策,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和空间。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促进在湘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扩大和开辟大陆市场。按照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要求,加强湘台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方面的合作。
7、促进省内各区域合作。在重大项目、重要的原材料供销、流通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对接、生态环境共建等方面加强宏观调控、行政协调和区域合作,鼓励省内要素在各区域间有序流动,避免恶性竞争。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经济优势互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十二五”期间,突出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省内发达地区对接湘西、湘南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洞庭湖治理与发展等协作发展主体和主题市区。鼓励有关市州、县市区加强与外省毗邻地区的合作交流。支持参与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武汉经济协作区、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作区、湘桂黔渝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区、“红三角”区域经济圈、环南岭经济合作圈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交通网络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市场开拓等领域的协作,进一步提升合作效果。积极鼓励市县发展诸如友好城市结对、区域发展论坛等多种形式的区域合作,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
(三)推动产业协作,优化经济结构。围绕改造提升我省优势传统产业,做好经济协作工作。以产业振兴为纽带,突出区域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在规模扩张、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上组织协作,搭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的平台。充分发挥商(协)会、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优势,推动校、企、会、所间开展技术转让、成果转化、课题研究、共建技术开发中心、共办科技实体等方面的协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提高产业科技含量,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引进步伐,针对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大力开展产业招商、专题招商、园区招商,引进一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协作职能作用,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扩张和集聚集群发展,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自主创新,努力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企业。加强支撑服务,围绕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承载能力开展协作,引进相关配套项目,为企业研发、设计、包装、仓储、营销、检验等做好服务。积极引导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实施跨省、跨行业、跨领域协作,投资原材料、产品深加工基地和研发中心,扩大省外市场,提高企业知名度。抢抓武广、沪昆高铁给湖南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带来的新机遇,着力引进一批金融、物流、会展、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全面推进信息化、物联网合作。建立服务业发展和合作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深化交通运输和物流合作,消除地区封锁,建立无障碍商贸流通渠道,联动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会展等新兴产业;积极开展信息、金融、科教等服务领域合作;建设人才交流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各区域人才流动、资质互认等政策的对接。加强与农产品输出目的地的协作,与主要农产品销售地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使供需双方及时了解农产品生产信息、质量安全信息、市场需求信息,建立农产品供应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利用湖南农业发展基础雄厚的优势,积极引进一批生态高效农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项目,积极引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投资者。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机制,加强与央企、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合作对接,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省外建设基地、加工销售产品。重点围绕特色农业,优新种子种苗,先进种养加工技术等,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联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人力资源开发。在市场准入、原产地保护、品牌管理、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环保、动植物防疫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农业信息交流,实现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办好农业会展,使之成为推动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展示和交易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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