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11〕45号 HNPR-2011-00048)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加快发展我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除享受国务院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国发〔2011〕4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外,同时执行本实施意见中的政策规定。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各市州政府特别是国家级软件产业相关示范基地所在地政府,应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科技、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应当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项目。湖南省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优先支持进入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企业。
  第五条 以财政性资金安排和设立的创业投资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应加大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其他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进行投资。
  第六条 以财政性资金设立的担保机构,应当针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办法,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优先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鼓励其他担保机构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第七条 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鼓励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创办具有行业特色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