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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10〕4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意见》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黄南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意见
(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青政办〔2010〕51号),进一步加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水陆交通领域。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河道、库区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船)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开展事故黑点、交通秩序整治,创建“平安畅通县区”、 “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陆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经贸、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储存企业的监控,打击非法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非法购销烟花爆竹经营违规行为;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深入治理火灾隐患,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城镇消防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消防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停业停产整顿,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建设、交通、水务部门要继续排查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等事故。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规划资质、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监理资质等许可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克服“三违”现象;加大对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力度,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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