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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的通知

  5、各区县卫生局参照市卫生局的上述方式公布辖区内医院评审的结论。

  附1:
  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一、掌握现代医院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专业技术水平在全国或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满三年。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医院管理专家应具有三年以上院级或职能处室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有良好的敬业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院评审工作。
  四、专业专家为相关专业学会、技术委员会成员者优先。
  五、专家本人愿意并能够完成市卫生局赋予的医院评审任务。
  六、医院能够统筹安排专家参加医院评审工作期间医院内的工作。
  七、推荐的专家以在职人员为主,也可推荐部分退休专家。退休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推荐比例不超过30%。

  附2:
  推荐医院评审专家名单一览表

  医院名称(章):

类 别

姓 名

科 室

职 务

职 称

学会、技术

委员专业职务

手机电话

座机电话

传真电话

个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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