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饮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0〕6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饮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地沟油”专项检查情况统计报表
2、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青食药监食通〔2010〕81号)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在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开展整治违法使用“地沟油”活动,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使违法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州餐饮企业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
以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全面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脂以及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小餐饮、火锅店、各类食堂为主要对象,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潲水和餐厨废弃物的流向,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一)各地要将餐饮服务单位购买、使用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购买、使用“地沟油”的,一经查实要立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追究餐饮服务单位法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查实的事情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