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规范发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服务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四)托养服务。建立健全以市及县(市)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护理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为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安全保护等服务。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对向精神、智力和其它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残联商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制度和自然增长机制。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护理社会组织的资助和服务质量监督,加快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依托社区“我的兄弟姐妹阳光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以基础性康复服务为主,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委托专门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中心村)康复站的康复医生,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逐步建立健全以家庭为依托,以康复护理、心理疏导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居家护理服务体系。
(五)文化体育服务。我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配备一定数量的适合残疾人阅读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电台、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播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每两年举办1次市级残疾人文化作品展。
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每两年举办1次市级残疾人专项或综合运动会,各县(市)区也要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级特殊教育学校要组织适合体育锻炼的残疾人定期开展体育活动。加强残疾人体育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残疾人体育训练体系和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培训、选拔、训练等激励机制。积极参加国际、全国和全省的残疾人体育赛事。积极开展残疾人文艺活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艺专业队伍建设。教育、文化、残联等部门在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残疾人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或活动中心,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艺活动。每两年举办1次市级残疾人文艺演出。加强“我的兄弟姐妹”艺术团建设,健全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选拔、培养、训练和演出的机制,鼓励社会专业艺术团体创作和演出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艺术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和省级残疾人文艺汇演。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