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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完善途径,丰富载体。充分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和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等重大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把党员干部思想及时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以“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人物事件纪念日以及传统节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及民族的认同感。以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科技周、学习周、读书月、读书日为抓手,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推动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拓展阵地,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党委讲师团、业余讲师团在在职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发挥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在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中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利用基层宣传文化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农村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街道社区读报点、老年大学等学习教育阵地,形成覆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终身学习的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为党员干部学习创造有利条件。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学习组织机制,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列出重点阅读书目,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每月1次。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到2013年,基层党员轮训一遍。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部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1个月时间、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安排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和奖惩制度,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评先、文明单位评比重要内容,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把学习特别是理论学习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内参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党委和政府决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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