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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以提升学习能力、提高知识素养为基本要求,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努力方向,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三)主要原则。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准确把握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抢抓新机遇,赢得新发展,着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新的实践。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坚持领导表率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以学习力培育领导力,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持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坚持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促进广大党员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营造宽松环境,鼓励各地区、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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